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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六条相关服务政策

作者: 安康市招商局  发布时间:2009-03-10 09:17  

  一、市政府成立发展环境保障小组,由常务副市长邹明牵头,有关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发改委、监察局、招商局、考评办的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发展环境的保障工作;
  二、建立重点项目保障第一责任人制度,重大项目包抓领导就是这个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建设环境的保障;
  三、实行项目建设支持性文件一条龙办理制,重大项目立项所需的文件由市发改委按要求牵头集中办理,不然项目业主单位逐部门申报盖章;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项目审批、用地、环评工作,除上级有明确规定外,投资5亿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县区计划局核准,投资5至10亿元的备案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需省发改委核准的项目由省发改委协调办理;按照同级审批同级环评的规定,由市县区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确需报批的由市环保局协助县区和业主单位向上申报批准,项目用地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及时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并牵头上报批准,积极争取省上审批用地总量、宗地由市上批准的特殊政策,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和环保局要根据省上三部门的意见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五、建立投资环境举报投诉电话,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负责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协调有关部门限时解决,对破坏投资环境的问题由市监察局严肃处理;
  六、实行“一企一策”的政策措施,重大招商项目需要给于优惠政策的,由负责这个项目的部门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市政府召开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