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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功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7-10-17 14:41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功宣传活动的通知

 

瀛湖路片区第六责任区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市双创办要求,请责任区有LED屏的各单位、商铺,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开展创森成功后的宣传工作。

宣传标语内容如下:

1.热烈祝贺安康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安康再添新名片  森林城市美安康。

3.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厚植生态安康根基。

4.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