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旬阳汞锑工业公司位于安康市旬阳市小河镇龙王坪(秦岭一般保护区),该矿山出料口设置在县道边,严重影响过往车辆交通安全;石料加工厂占地面积约12.61亩,无建设用地审批,属违法占地,石料堆放场占地面积约6.8亩,临时用地审批已过期,无防尘抑尘措施,且部分侵占河道;废水处理站设备未开启,三处排水口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水生态环境。
二、整改目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该矿山出料口设置在县道边,严重影响过往车辆交通安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严格按照旬阳汞矿区土壤修复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一期)设计方案规范设置了出料口,矿渣通过出料口规范传送运输;已在出料口前后200米范围内,设置了警示标志标牌、减速带、警示灯等交通标志,交通部门对该段道路加强日常巡查,未发现新增违法行为。
(二)“石料加工厂占地面积约12.61亩,无建设用地审批属违法占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8日,旬阳市小河镇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未取得用地手续,不得生产加工,2024年11月22日企业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石料加工厂实测占地11.2亩(其中林地2.2亩,采矿用地9亩),违法用地问题已立案查处并结案,旬阳市林业局对该企业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已查处并结案;旬阳市小河镇定期开展动态巡查,未发现新增违法问题。
(三)关于“石料堆放场占地面积约6.8亩,临时用地审批已过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6.8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石料堆放场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该企业已将堆料场砂石料全部清理,并恢复了土地原状。
(四)关于“石料堆放场无防尘抑尘措施,且部分侵占河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加强清运过程的巡查监管,该企业已完成石料堆放场砂石料清运工作,未发现新的环境违法问题;旬阳市水利局按照河道管理相关要求责令该企业对洒落河道的石料进行清理整治,保障河道畅通。
(五)“废水处理站设备未开启,三处排水口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废水直排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结案;该公司已拆除临时违规设置的两处排水口,并对原有应急池底部及四周进行防渗处理,对发生故障的加药电机进行维修,定期开展设备巡查检修,在污水处理站安装监控设备1套,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旬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落实日常监管,未发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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