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网站!

今天是: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安康高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园项目招商公告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29 17:42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项目引进,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商建设高新产业孵化园1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和配套设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新产业孵化园项目
  二、项目用地:规划用地110亩,位于付家河先进制造园区创新路以南、高新十路以东、帝奥电梯项目以西区域。
  三、项目投资:4亿元人民币
  四、建设内容: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精密制造及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引进和孵化,按照第三代标准工业社区模式建设10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和2万平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用一年内,计划引进高新技术企业30-50家,打造集研发、生产、办公、仓储等于一体的高新产业孵化园。
  五、建设工期:14个月(计划2016年11月动工建设,2017年7月厂房封顶,2017年12月建成投用)
  六、合作方式:投资方可选择土地出让、土地先租后让、股权合作等方式合作,由投资方自行规划设计、建设维护、招商运营和永续管理。
  七、政策支持
  根据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安康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意见》(安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充分享受安康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安高新党发〔2015〕3号)、《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增长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5〕79号)、《安康高新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和《安康高新区高新技术新产业引进激励办法(试行)》等政策支持。
  八、合作条件
  (一)投资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实施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承诺能够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项目资源整合、招商运作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在项目建成前完成厂房面积60%以上的意向招商工作,在建成投用后一年内完成厂房面积85%以上的招商工作。  
  (三)投资方须承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万元/亩,项目建成后两年内,标准化厂房年税收贡献达到300元/㎡。
  (四)投资方须具备良好的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招商运营理念,提供较为成熟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者优先。
  九、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数字化创业中心五楼520室
  (三)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期内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报名)。
  (四)报名需向安康高新区交纳200万元项目诚意金,依据相关程序选定投资方后,项目诚意金转为项目建设保证金,未选定者项目诚意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安康高新区财政局项目资金专户
  开户行:汉滨区信用联社工业园区分社
  账号:2707018901211000000462
  (五)联 系 人:董富达       马骞
   联系电话:13992500119  18740752741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