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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根据《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主要工作职能;

2、领导简介: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领导分工等情况;

3、机构设置: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调整变动情况;

4、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统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

5、行政概况: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基本情况介绍;

6、工作计划: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要点;

7、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招商活动工作动态和重要会议内容;

8、政策法规:各项招商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行政公文;

9、投资项目: 产业园区概况、项目推介、客商考察接待等;

10、其他工作: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门户网站:http://zs.ankang.gov.cn/index.html

2、主动公开地址:安康大道28号国土资源大厦10楼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5、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市局各科室按照主动公开类信息范围确定需公开的信息,按其重要程度分别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审签后交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发布。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330102,传真号码:0915-3330101,通信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10楼 ,邮政编码:725000 ,电子邮箱地址:akzsj@126.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直接填写《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交受理机构确认。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投诉。

投诉电话:0915-333010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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