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2-03 15:46 |
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
关于安康大道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方的
招商公告
为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水平,经安康市人民政府同意,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安康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采取PPP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合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康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5亿元,东至汉江三桥桥头中石油加油站、西至316国道建民转盘,全长约5公里,主要包括土地征迁、人行道、车行道、周边环境绿化及综合管网改造工程。
二、合作模式
(一)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授权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采取PPP模式合作实施本项目,合作期限为N+10年(N为建设期)。
(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其中,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方式注资0.3亿元,占股20%,合作方以现金方式注资1.2亿元,占股80%。
(三)项目公司负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时、足额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如期投用。
(四)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的经营性收入优先用于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不足部分由高新区财政在合作期内分年度向社会资本方支付本金和资金占用费,期间保留提前支付的权利。
(五)项目公司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建安工程费计价执行国家和陕西省颁布的最新行业预算定额以及省、市配套文件,可根据项目合作双方协议约定适度下浮,下浮比例控制在5%以内。
(六)合作期满,政府向项目公司付费完毕,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资料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指定机构。
三、建设工期
执行工程定额工期,计划自2017年2月开工建设。
四、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
(二)须相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近3年内至少实施过2项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投融资或施工业绩(业绩认定以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四)须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或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等级。
(五)在2014、2015、2016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5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六)报名时需向安康高新区交纳5000万元项目诚意金。
(七)实行资格后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工作安排
本项目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安康高新区招商局、监察审计局、规划建设局、高新集团公司等部门对意向合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候选合作方。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728室
(三)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施工资质、施工业绩、银行授信、企业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诚意金交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报名)。
(四)意向投资人须向指定账户交纳5000万元项目诚意金作为报名资格条件,项目合作确定后,项目诚意金转为注册资本金,未中选的企业项目诚意金在发出合作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安康高新区财政局项目资金专户
开户行:汉滨区信用联社工业园区分社
账号:2707018901211000000462
说明:1.银行汇款单务必注明“安康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诚意金”;2.汇款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下午17:00止,以到账日期为准。
联 系 人:王 剑 陈世兴
联系电话:13509156181 15209158800
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康高新区招商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