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6 09:00 |
文件名称 | 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的反馈意见 | ||
索引号 | szfzssydwszshjjhzj/2023-0091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9-06 09:00 |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招商和经济
合作局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初至5月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开展了常规巡察。4月12日和6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8月16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武文罡同志充分肯定了本轮巡察工作成效,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委要求,现将《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组织班子认真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重点问题整改要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在集中整改期内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提升整改质量。
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要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有调整的,要接续做好巡察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于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3个月内向市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组和党组书记落实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在集中整改期后,党组要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将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要协同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督促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3日
市委第一巡察组
关于巡察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的反馈意见
根据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初至5月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开展了常规巡察。期间,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了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的工作汇报;与22名领导干部和有关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组织开展明查暗访1次;调阅有关文件、资料250余卷(册)。深入机关部门及村组、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了解,在安康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负责全市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包装、营销和推进,促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上轮常规巡察以来,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的建设,积极创新“重点项目推介直播”“线上政策解读”等多元网络招商模式,组建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4个驻外招商联络处,依托商会、高校、咨询机构搭建了广泛的招商合作网络,招商引资取得一定成效,政治生态逐步向好,连续三年被陕西省商务厅评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不够,学习安排流于形式、学习内容不系统、交流研讨不深入。二是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对新形势下我市经济禀赋研究不透、经济发展方向把握不准,对安康应该招什么样的商,怎么招进来、能落地、经营好思考不深、措施乏力,招商引资的质量不高,“双招双引”的成效不明显。
2.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一是大招商格局没有全面构建。对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辐射秦巴、对接全国、面向国际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以安康全域开放的提质增效促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工作部署没有认真研究,招商引资的科学性和成功率仍然不高,大项目、好项目数量偏少,缺乏龙头企业和支撑性项目,产业带动能力不强,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没有实现引进一个、带来一批、辐射一片、聚集一群的“葡萄串”效应。二是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安排部署打折扣。2019年至2021年没有按要求安排正式干部,而是安排借调人员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3.履行职能职责有缺位。一是按照市委“三定”方案规定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是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对经济合作工作没有谋划、没有部署,而且没有相应的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这项职能基本搁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二是投资促进工作中,对各县(市、区)、管委会等招商主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不够。三是市级统筹集聚专业机构、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共同谋划项目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协同性不足。
4.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在研究“三重一大”工作时,主要领导未做到末位表态。二是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三是委托招商管理不严格。合同约定金额较随意,协议内容及形式过于简单,权责不明晰,内容同质化,合同履行缺乏有效监控,招商效果不明显。
5.风险管控有盲区。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监管不严,存在更新不及时、“固定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对统战工作不重视,履行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有差距。对招商领域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安排部署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三是对四个驻外联络处未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存在监管盲区。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是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扎实,没有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经常。二是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三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待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不安排、不过问,责任空转,导致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四是“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够有力,对原主要领导违纪问题仅作一般传达,未作为典型事例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以案促改;“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对在上轮巡察中违纪人员约谈流于形式,走过场。
2.招商业绩造假政绩观有偏差。未充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及县区实际调研招商工作,简单粗暴按比例逐年下达招商任务,而且招商考核机制不健全,后续跟踪检查不到位。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一是违规从2020年市招商局重大贡献奖中对抽调人员发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及平时绩效考核奖。二是招商接待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三是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宣传礼品。
4.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2020年用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聘用人员工资、接待、考核奖等。二是招商接待审批不规范,接待无公司公函、文件和专项说明,仅在审批表上标注“电话联系,领导安排接待”。
5.工作作风不扎实。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验收、重要求轻督导的现象,干部做实、做深、做细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公文处理把关不严。大量文件存在文号使用混乱、文件格式运用错误、时间错乱、错字、不同年份文件内容相同等问题。三是班子成员到企业走访调研走过场。到县(区)基层开展调研工作较少,调研报告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1.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党建“第一责任”与推动发展“第一要务”存在“两张皮”现象。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不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和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不够。三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支部活动开展不经常,个别支部委员长期外出招商,参与机关党支部工作少。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活动流于形式。党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召开质量不高。二是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辣味。查摆问题整改实效不明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不经常。
3.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未按“三定方案”履职尽责,重要岗位力量配备不到位,存在长期空岗、串岗现象。二是执行编制规定不严,长期空编又聘用临时人员。三是招商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懂产业、能公关、善谈判的人才储备不足。四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结合不紧密。
上轮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一是局党组对上轮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部分整改内容还停留在纸面上,未落在实处,上轮巡察反馈4个方面19个问题,目前仍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如,“干部管理偏松偏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招商宣传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二是部分问题边改边犯。2020年、2022年审计中仍有4个问题,如“招商引资考核不精准”“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部分招商项目进展缓慢或撤销”“招商宣传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对巡察中了解的有关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
部门处理。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招商事业发展。要全面把握安康经济禀赋,聚焦全市经济发展方向,在招大商、招好商上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地企业可持续发展;要结合县区发展实际,合理下达招商任务,优化考核体系,杜绝招商数据造假,净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规范委托招商,着力提高招商质量,为拉动地方投资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招商力量。
(三)夯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要进一步扛牢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建立和完善外出招商、公务接待、宣传礼品管理、外出会展招商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漏洞,扎牢“权力”笼子;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破解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产业招商精细化程度不高、项目承接能力不强、利用外资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本轮及上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注重综合施策,对一些长期性、复杂性遗留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实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着力提升整改实效。在上报本轮巡察整改情况时,一并上报上轮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