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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当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应注意的十个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4 10:00  
       近年来,我市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高发频发,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进一步提高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当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应注意的十个问题》,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并提出相应工作要求。
  该文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安康实际,从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具体行为方式及界定、区分罪与非罪、犯罪金额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认定、单位犯罪的认定和处理、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等方面,着力廓清非法集资犯罪的概念和特征要件,进一步明晰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并对案件办理实践中要件认定、特征把握等进行规范,为全市高质高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较为精准的指引。
  文件强调,要在“地方政府属地负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框架内,建立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矛盾和风险。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先刑后民、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被害人权益相结合等原则,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文件要求,要通过准确全面认定案件事实、审查认定证据。要严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规范统一裁判文书,加强裁判文书证据与事实的系统分析论证,强化法理分析,健全完善覆盖全流程的裁判文书质量管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据悉,今年以来,安康中院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犯罪作为重点任务,抽调资深刑事、民事、执行法官组成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工作专班及下设办公室、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此类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同时,编印《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法律法规及案例汇编》,邀请专家开展全市非法集资案件办理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和参与多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将依法惩治与源头预防等结合起来,为全市依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贡献法院力量。为增强《当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应注意的十个问题》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院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工作专班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和讨论交流,并多方征求了意见,确保通过该文件的指导,促进全市法院有效破解非法集资案件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