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7-03-15 17:53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我局信息公开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七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况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工作中心任务,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在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完善平台建设。安康市招商网共设置了招商动态、政务公开、服务政策、招商项目、明强企业、招商服务、在线西洽会、绿色安康、资料库、公示公告、在线留言等11个栏目,在网上咨询、网上招商、发布消息,联通内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局开设了“安康招商”微信公众号,将相关信息与招商网进行了链接,及时更新发布招商动态,通过新媒体扩大招商宣传影像。
(二)狠抓规范建设。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对群众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依照相关规定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回复。以政务信息公开为目标,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市招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市招商局各项日常工作当中,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进一步细化了新闻发稿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保密审核相结合,明确发稿审签人,稿件须经把关审签后才能在网站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48条,其中:通过安康招商网公开信息357条,通过安康招商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1条,印发《送阅件》5期,新闻媒体刊发信息稿件35条。
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规范完善局机关门户网站 “安康市招商局网站”的栏
目设置,将这一公开渠道打造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2.微信公众号
将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安康招商)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公开渠道之一,把时效性强的政务信息、招商资讯、招商项目通过微信形式进行公开。通过信息发布更新,做好咨询留言、私信的回复,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发挥以商招商作用。
3.《送阅件》
将《送阅件》作为传递招商引资工作动态的快捷途径,充分利用简报作为公开信息的有效载体,及时向社会传递工作快讯。
4.新闻媒体
通过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积极向《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等本地新闻媒体,以及《陕西日报》、《阳光报》、《香港文汇报》等各级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和线索,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重要政策、重大招商、对外经贸等活动和工作进展,对外进行安康投资环境和形象宣传。各级新闻媒体全年共刊登我局相关信息稿件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因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16年度没有具体办理情况。对群众咨询的问题,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合理解答。2016年,受理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按期办结1件,办结率100%,办理领导信箱3条,按期办理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2017年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安康市招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当年数 |
累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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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8 |
113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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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7 |
111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 |
13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14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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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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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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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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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1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1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2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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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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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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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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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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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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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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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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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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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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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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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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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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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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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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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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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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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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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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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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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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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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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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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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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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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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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亢岁润 审核人:江涛 填报人:王鹏
联系电话:3330102 填报日期: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