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1-12-12 10:41 |
为切实巩固投资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果,努力实现“旅游富民、文化兴县”的战略目标,促进宁陕经济社会突破发展。近日,宁陕县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优化投资环境的通知》,从强化意识、执行制度、强化措施和监督检查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强化优化发展环境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宁陕发展的责任感。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优化发展环境就是提高生产力的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继续坚持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受理和听取企业及群众的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执行制度,提高监督效果。一要继续加大公开承诺力度。利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开承诺。县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投资环境建设公开承诺”专栏节目中带头亮相荧屏公开承诺。二要严格执行检查报备、收费登记、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对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收费时,必须经县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同意,并办理检查收费报备手续后方可进行。并将每月1-25日确定为企业宁静生产日,切实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三要坚持推行首检纠错免罚制度。各级执法部门到重点项目和企业首次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未造成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只进行现场教育和责令纠错,不做经济处罚。四要继续推行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派驻程序、派驻方式,有效发挥派驻职能,确保取得实效。五要继续坚持和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对项目建设支持性文件一条龙办理,重大项目所需文件由县发改部门按要求牵头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明确由县招商局负责对前来投资的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指派工作人员协助其办理一切手续。六要继续推行重大处罚送审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须送县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备案审查,审批通过后才能予以做出处罚决定。七要继续实行“一月一抽查、一季度一检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的投资环境工作制度,严查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切实了解影响投资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措施,坚决制止阻工行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投资环境案件尤其是违法阻工案件的查处力度。县纪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权谋私、索拉卡要、无理取闹等干扰重点建设项目和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加强督促检查,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列入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对推诿扯皮、延误工作,导致错失投资机遇、贻误项目建设的,以及其他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康市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严肃处理,确保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