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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招商局2018年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8-04-16 16:5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开发、共享发展理念,根据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关于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五新”发展战略,紧扣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奋斗目标,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为民创建的总体要求,着力创造干净、整洁的路域环境目标,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康市招商局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亢岁润  (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副组长:丁进君  (副局长)

副  组  长:曹朝阳  (副局长)

            赵甲龙  (纪检组长)

成      员:江  涛  (政办科科长、监察室主任)

            成英根  (项目信息科科长)

            林晓辉  (招商一科科长)

            崔用安  (招商二科科长)

            任  娟  (招商三科科长)

            喻  秋   (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创建办主任江涛担任,副主任由王鹏担任,局创建办统筹负责全局城市创建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考核各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并从各科室抽调专兼职人员,成立以下5个工作组:

(一)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组

组  长:王  鹏

成  员:张友梅、来娟、李娜

职  责:具体负责机关创国卫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和包联社区(城中村)工作。

(二)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组

组  长:任  娟

成  员:王晨光、刘书香

职  责:具体负责机关创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和茶园建设帮扶工作。

(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组

组  长:成英根

成  员:喻  秋、吴海燕

职  责:具体负责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和本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组

组  长:林晓辉

成  员:吴海燕、罗  慧

职  责:具体负责机关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作,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落实创模专项工作任务。

(五)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组

组  长:江  涛

成  员:王  鹏、王晨光

职  责:具体负责机关综治平安创建和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和环境建设四项重点,坚持“环保优先”,严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抓好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及各项共性工作。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深入开展职工素质教育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行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和文明水平。

(三)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以平安建设为主线,重点突出公共安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服务管理、平安法治文化、执法监督保障,确保行业不发生重大政治案件、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稳步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

(四)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水平。扎实做好平利县城关镇三里垭茶园建设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爱绿护绿宣传,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和园林单位、绿化家庭创建活动。

(五)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落实门前四包责任,抓好单位爱国卫生、病媒防制、环境秩序、食品安全、绿化美化等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做好脱贫村卫生创建和包联社区(城中村)工作;开展健康机关建设,落实健康体检、健康干预和工间操制度,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每季度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组织1次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班子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季度点评内容,落细落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保证资金投入。加大创建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从年度办公经费中优先安排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培训、宣传、创建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包联社区(城中村)相关工作,为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三)注重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短信等传播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知识进机关、进社区及各类培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创建宣传力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全员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全局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科室、各工作组要把创建工作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方法,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由局监察室负责,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