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4-01-0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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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结合安康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 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和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既定目标,也是安康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对于安康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文化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文化产业具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和突出特点,对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作用,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点,抓住文化产业,就抓住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
(二)发展文化产业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是改善文化民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重要手段。要加快建立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让文化生产要素在市场中高效流通和配置,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文化产业是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必然选择。安康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和引汉济渭的核心水源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矛盾始终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发展文化产业是安康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战略需要。在发展空间和产业选择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生态、绿色的理念,大力发展低消耗、无污染的文化产业,使生态资源优势与生态保护责任高度统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紧紧抓住陕西省建设“三强一富一美”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安康文化资源优势,调整文化产业结构,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发展重点文化产业领域,建设重大项目工程,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优势文化产品,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创意突出、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实现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构建地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总体实力较强、业态结构合理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为核心,着力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建成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力争到2015 年,实现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5 亿元,占全市GDP 的2%以上;到2020 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0 亿元,占全市GDP的5%以上,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安康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规划引领。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规划先行。在突出解决规划缺位、理念不一、资源利用无序、整合程度不高等问题,立足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从顶层设计入手,明确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实施路径。全市紧扣“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以“秦巴汉水 、休闲安康”为总体定位,按照“文化为本、生态先行、旅游带动、特色提升”的基本思路,结合《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安康旅游发展整合提升规划》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有重点、分阶段推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二)实施项目带动。项目带动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最基本的载体和最有效的切入点。坚持“园区承载、项目支撑、集群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依托文化资源,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产业项目,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以打造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中心城区一江两岸休闲文化产业带、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等项目为重点,从项目储备论证、招商引资、落地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抓好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特别是要聚集资本、整合资源、提升特色、凝聚力量,强力推动全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三)打造特色品牌。强化品牌意识,推出一批有特色优势、品牌价值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产业品牌。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以亲水、休闲、养生为核心,以“一山一湖一城”和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休闲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地校合作,建设安康方志馆,构建馆藏地方志、文史、地情资料学术研究成果展示、文化传承和繁荣地域文化服务平台。利用陕甘茶马古道文化遗存和丰富的硒资源,挖掘茶艺、茶礼、茶俗、茶歌、茶诗、茶联、茶经、茶书、茶具以及茶文化建筑、庙寺茶事等资源特色,着力打造富硒茶文化品牌;大力整合国家级非遗汉调二黄、紫阳民歌、弦子腔等特色民俗资源,结合汉江龙舟节节庆活动,着力打造民俗演艺文化品牌;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深度开发野山核桃工艺、旬阳鸡血石、秦巴玉石系列产品、以及竹艺、布艺、木雕、藤编、奇石、十字绣、丝绸工艺等面向旅游市场的特色产品,大力培养民间工艺大师和领军人物,着力打造民间工艺品牌;以内容产业为中心,扩大影视制作、城市影院、广告传媒产业,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着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实现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业态双轮驱动,着力打造广电传媒品牌。
(四)培育骨干企业。进一步优化市场投资环境,大力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控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文化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务工能人返乡创办文化企业,充分发挥中小民营企业机制灵活、专业性强的特点,在“专、精、特、新”上下功夫,打造特色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通过项目招商,引进一批投资者,形成一批潜力大、活力足、机制新、效益好的文化企业。力争到2015 年,实现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0 家,到2020 年,实现规模以上文化企业30 家。
(五)推进融合发展。坚持把推进产业融合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融合发展机制。坚持把文化作为旅游发展的核心价值、把旅游作为文化发展的载体,深入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坚持文化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利用现代先进技术打造文化精品,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设计、环境艺术、广告装潢、软件服务等产业,推进文化与创意融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金融杠杆,联盟大机构,融通大资本,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安康,同时搭建“文化产业发展银企合作”平台,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牵线搭桥,为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推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同时,促进文化与现代工业、现代农业以及商贸、交通、房地产等多行业关联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
四、重点行业
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娱演艺、广告会展产业,重点培育创意动漫、印刷包装、民俗文化产业,形成具有安康特色的“4+3”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一)文化旅游业。依托我市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结合“打造南宫山、连通汉江水、建设旅游村、提升中心城”的旅游发展思路,以“一山一湖一城”为核心,以“汉水风情休闲游、巴山生态度假游、秦岭山地森林游、田园观光乡村游、山水园林城市游”为支撑,大力发展休闲文化旅游产业,提升旅游文化消费水平。
(二)广播影视业。组建安康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加快影视基地、城市电影院线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推进影视剧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演播和衍生产品的开发利用,促进地面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业态发展,创办特色电视文艺节目和大型综艺活动。
(三)文娱演艺业。依托安康市演艺影视公司、汉水文化演艺中心、紫阳民歌文化传播中心的专业力量,整合全市民间演艺资源,成立安康文化演艺联盟,加强演艺精品创作生产,拓展旅游演艺市场,发展连锁经营,做大做强文娱演艺产业。
(四)广告会展业。推动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集约化经营,培育一批拥有先进技术、创新能力的大型骨干广告传媒企业,提高品牌传播、策划创意、设计制作、互动营销、媒体广告策划与投放等广告服务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加快安康会展中心建设,搭建文化产业交易平台,创办特色展会,促进安康会展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安康市文化产业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市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教育、文广、旅游、统计、体育、科技、民政、工信、招商、工商、税务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测、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二)实施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千方百计筹措和整合专项资金,支持安康文化产业发展。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陕政发[2012]34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3〕38 号)。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 年修订)》的鼓励类项目政策。
(三)加大招商引资。市招商局要把文化产业项目纳入政府招商引资总盘子,采取得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的统筹推进文化招商工作,促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落地,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四)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全面、客观的做好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要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季报制度,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每季度发布一次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作为对各县区、各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项目管理考核。本《意见》确定的重点项目,各实施主体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项目建设规划、筹措资金、推进实施,2014 年6 月底前,所有项目要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17 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规划进行审核备案,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定期检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附件:安康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3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