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08 16:06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康市招商局是市政府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属市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招商引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和受理客商投诉工作。
2、直接承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全市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和储备,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和洽谈,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
3、参与策划重大产业项目,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考核办法,参与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考核认定。
4、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和信息的管理、汇总统计,通报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和进度,指导协调县区招商引资工作,收集建立招商网络。
5、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筹备及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参与省内外大型招商引资活动。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市引进资金情况。2017年1-12月全市引进招商引资合同项目334个,总投资1009.51亿元,已开工项目334个,项目履约率100%;续建合同项目139个,总投资564.68亿元,引进资金564.68亿元。新建和续建项目到位资金合计629.81亿元,其中:省际项目到位资金合计608.6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8.18%,同比增长37.2%。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563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4.2%。
2、精心组织领导赴外招商。2017年,我局围绕重点线索和在谈项目,精心策划协调市级领导参与招商活动,并全力做好后续跟进落实。今年以来,市长赵俊民、常务副市长赵璟、副市长尹清辽等市级领导充分发挥人脉资源,亲力亲为参与招商,先后带队赴常州、北京、深圳、上海、杭州等30多个城市,开展小分队“叩门”招商和项目对接活动21次,考察拜访了华为、中兴、恒大、吉利、华侨城、富士康、阿里巴巴、颐高科技、方圆制药等百余家知名企业,切实提高了项目对接力度,形成了一大批签约落地项目和考察合作意向,并促成了方圆制药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中兴石泉大数据云计算创新产业园、颐高紫阳硒茶小镇、泰远科技产业园、高斯达纳米材料研发生产等项目签约落地,充分发挥了领导招商的引领助推作用。
3、继续强化推介展销招商。今年我局继续巩固提升“招商引资+产品推销”的成功模式,精心策划组织,以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项目、产品对外交流合作。先后在常州、宁波、宝鸡、郑州举办了安康特色产品展示暨招商项目推介活动;2017丝博会期间成功举办了安康市军民融合产业对接座谈会、安康市包装饮用水产业发展恳谈会、安康市ppp项目新闻发布暨重点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等系列投资促进活动;7月在北京成功主办了第五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项目合作交流活动;配合相关县区、部门以富硒茶、安康魔芋、文化旅游产品推介为核心沿丝绸之路经济带在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等城市举办了专题推介会;并先后筹备参加了中俄博览会、青洽会、全球秦商大会等全国性、区域性重点经贸活动,利用相关活动平台抓推介、扩影响,努力结识客商、撮合项目,在展示安康“秦巴明珠、生态硒谷”名片,打开产品销路的同时,也形成了一大批线索项目客商和考察合作意向,取得了丰硕成果。
4、扎实推进驻地招商和小分队招商。为切实提高招商工作实效,今年以来,我局瞄准重点项目线索主动出击,走遍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各大城市以及各省会和重点产业城市,结合市上重大活动安排,有重点的在常州、北京、郑州3个城市开展了驻地招商,并积极争取了省团名额赴台开展经贸交流和招商活动。先后考察拜访了北京国药、沈阳机械制造、方圆制药、江南园林、天逸金融集团、台湾亿光电子等知名企业,上门宣传推介安康资源、环境、项目,争取合作意向、寻找项目线索,并与北京陕西商会、上海安康商会、成都西安商会、河南陕西商会签订了合作招商协议,进一步拓宽了招商网络。同时,今年我局以山西、上海、深圳、新疆等安康籍创业人士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协调市县招商部门有针对性地上门对接,利用西洽会、龙舟节等重大活动做好互动,有力的促进了安康籍客商回乡考察投资,返乡创业项目占到当年新建项目的60%以上。
5、着力强化机关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拓展“做”的关键。深入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四个合格”,推动学习教育与业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引导激励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执纪监督和廉政教育,大力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狠抓制度完善和监督落实,从源头上遏制住各种不正之风;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项机制”要求,通过鼓励激励对机关3名干部进行了调配,选派1名后备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城市创建、工业科技企业帮扶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6、认真按要求做好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的部门决算只包括单位本级(机关),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度,本单位人员编制19名,设5个科室;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20人,工勤人员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07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5万元,同比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项目合作交流活动、特色产品走进郑州、成都等地招商推介活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7.22万元,占总收入92.02%;省商务厅拨付招商专项经费85.59万元,占总收入7.98%。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支出962.38万元,支出总体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共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87万元,其他资金出支96.8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987.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7.42万元,同比增长35.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项目合作交流活动、特色产品走进郑州、成都等地招商推介活动,当年的工作任务量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8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764.87万元、项目支出14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15万元,同比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当年的工作任务量大幅增加,特色产品招商推介活动增多。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535.04万元,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工作量大幅增加,来安考察洽谈项目的客商日益增多,因此三公经费有所上升。
(1)因公出国(境)费用3.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万元,参团2次3人。一是参加5月份由陕西省商务厅组织的陕西省经贸考察团赴台湾考察学习活动,二是参加11月份由陕西省商务厅组织的陕粤港澳活动周系列招商活动。
(2)公务接待费5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接待各地客商600余批次,5000余人,接待客商批次大幅增加,先后在常州、宁波、宝鸡、郑州举办了安康特色产品展示暨招商项目推介活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1辆),较上年同期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客商赴项目地考察项目用车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全年培训费支出6.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业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为客商提供服务,组织干部职工赴贵州和杭州学习招商引资实务知识及招商项目策划包装专题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会议费支出99.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项目合作交流活动、特色产品走进郑州、成都等地招商推介活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招商引资、重点展会等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支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支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3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41万元,同比增长20.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履职专项事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1.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2.4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机关向市公车服务中心租用斯柯达轿车1辆,无单价在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新购置固定资产。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支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把市外、省外、境外的企业引进到本地进行投资。
7、项目名称:主要依据审批、核准、备案里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