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4 10:41 |
为加快安康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资本公开招商引进有建设运营实力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或联合体投资本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项目位于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新安康门户区的新经济引领区,距离安康机场、西渝高铁站和十天高速3-5公里。园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上下游产业链齐全,产城融合规划超前,政府大力给予相应政策支持,项目发展市场潜力巨大。
二、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0亿元,规划用地250亩,规划建设25万㎡以上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重点引进智能手机、智能穿戴、平板电脑、安防设备、电子精密器件、软件系统开发等项目。
三、产业扶持政策
(一)政府对投资方实施产业园建设的给予政策支持如下:
1.项目用地:工业用地起拍价不低于34.33万元/亩。
2.建设补助:对投资方厂房建设规模达到3万㎡以上的,按照建筑总层数(不含地下车库),对二层及以下、三至四层、五层及以上分别给予200元/㎡、300元/㎡、400元/㎡的一次性补助。
3.规费减免:对产业园建设应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工地运输道路污染保洁费等规费予以免收。
(二)政府对投资方入驻产业园从事生产给予政策支持如下:
1.租金补贴:厂房租金为每月15元/㎡,对入驻产业园企业第1年度厂房租金给予100%的补贴,年税收贡献第2-3年度达到300元/㎡、第4年度达到400元/㎡、第5年度达到500元/㎡的,分别给予当年租金额度100%的补贴。
投资方未达到上述税收贡献的,高新区根据税收贡献未达标率同比例扣减租金补贴,按年考核兑现补贴;年税收贡献未达到200元/㎡的不予补贴。
2.装修补贴:可根据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给予一定的厂房装修补贴。
3.经济贡献奖励:自项目投产之日起,年税收贡献第1年度达到200元/㎡、第2-3年度达到300元/㎡、第4年度达到400元/㎡、第5年度达到500元/㎡的,按照高新区级税收留成额前三年80%、后两年50%的标准给予等额财政奖励,按年度考核兑现。
上述产业扶持政策对于使用层高8m以上厂房的,按双倍计容面积考核。
四、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前来高新区实地考察、洽谈项目合作。
联系人:胡先生 13709153860
龚女士 18700559141
张女士 13709151145
地 址:安康高新区数字化创新创业中心539室
邮 箱: 343239257@qq.com
项目示意图